商品描述
弗雷格是現代數理邏輯和分析哲學的奠基人。《算術基礎》是他系統闡述其數學哲學思想的名著,在現代哲學、邏輯學乃至科學方法論中均產生了深遠影響。英國著名思想家羅素(Bertrand Russell)曾說,在邏輯分析問題上,他主要獲益於弗雷格。
作者簡介
弗雷格(Gottlob Frege, 1848—1925),德國數學家、邏輯學家和哲學家,現代數理邏輯和分析哲學的奠基人。
目錄大綱
弁言
導讀(一)
導讀(二)
引言
說明
§1. 數學中的最新趨勢:追求證明的嚴謹性和概念的明確定義
§2. 這種追求最終必定延伸到數這一概念本身;證明的目的
§3. 這種追求的哲學動機:爭論的焦點——數的定律是分析的還是綜合的,是先驗的還是後驗的;這些表述的意義
§4. 本書的任務
Ⅰ. 一些作者對算術命題本質的看法
數的公式是可證明的嗎?
§5. 康德否認漢克爾正確地稱之為悖論的東西
§6. 萊布尼茲關於2+2=4的證明中有一個缺陷;格拉斯曼關於a+b的定義是錯誤的
§7. 穆勒的以下看法是沒有根據的:各個數的定義確定了所觀察到的事實,由這些定義可以進行計算
§8. 這些定義的合理性不需要對事實的觀察
算術定律是歸納真命題嗎?
§9. 穆勒的自然法則;穆勒把算術真命題稱為自然法則,從而混淆了自然法則及其應用
§10. 否定加法定律是歸納真命題的理由:數的不同類型;由數的定義本身不能得出數的大量共同屬性;歸納法很可能反而是以算術為基礎的
§11. 萊布尼茲的“與生俱來”說
算術定律是先驗綜合的還是分析的?
§12. 康德、鮑曼、利普希茨、漢克爾;內在直觀作為認識的基礎
§13. 算術與幾何的區別
§14. 就各自的支配領域比較各類真命題
§15. 萊布尼茲和傑文斯的觀點
§16. 反對穆勒所謂“語言的巧妙操縱”的嘲諷;符號並不因為它不指稱任何可察覺的東西就是空的
§17. 歸納的不充分性;推測數的定律是分析判斷;在這種情況下,它們有什麼用處;尊重分析判斷
Ⅱ. 一些作者對數這一概念的看法
§18. 探討數這個一般概念的必要性
§19. 定義不可能是幾何的
§20. 數是可定義的嗎?漢克爾、萊布尼茲
數是外部事物的屬性嗎?
§21. 康托和施羅德的觀點
§22. 鮑曼的反對意見:外部事物並不構成嚴格的單位;數似乎取決於我們的把握方式
§23. 穆勒關於數是事物集聚屬性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
§24. 數的廣泛適用範圍;穆勒、洛克、萊布尼茲的非物質形而上學形象;如果數是某種可感知的東西,就不能把它歸為不可感知的
§25. 穆勒所認為的2和3之間的物理區別;根據貝克萊,數並不真正存在於事物中,而是由心靈創造出來的
數是主觀的東西嗎?
§26. 利普希茨對數的構造的描述是不合適的,不能用來代替對概念的確定;數不是心理學的對象,而是某種客觀存在的東西
§27. 數不是像施勒米爾希所認為的那樣,是一個對象在一個序列中位置的表象
作為“聚合”的數
§28. 托梅的命名
Ⅲ. 對單位和“一”的看法
數“一”表示對象的一種屬性嗎?
§29. 術語monas和Einheit(單位)的多義性;施羅德把單位定義為待計數的對象似乎是毫無意義的;形容詞“一”並未作出進一步的界定,不能做為謂詞
……
Ⅳ.數的概念
Ⅴ.結論
